被指使用「聲波炮」 警方:長距離揚聲裝置是廣播系統非武器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1/17 18:04

最後更新: 2019/11/17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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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稱長距離揚聲裝置並非武器。

警方與理工大學外蒙面黑衣人繼續對峙,有大批蒙面黑衣示威者佔據理工大學對出路面,包括紅隧出入口、漆咸道南、柯士甸道及暢運道一帶。下午警方出動兩輛水炮車及兩輛裝甲車到場驅散。蒙面黑衣人以雨傘阻塞,並投擲汽油彈反擊。

驅散期間,警方首次使用安裝於裝甲車頂部的有關聲波裝備,有在場記者表示感到少許不適。警方其後在facebook稱,曾使用銳武裝甲車上的「長距離揚聲裝置」,目的是有效地長距離傳達重要信息,並聲稱此裝置並非武器。

警方:「長距離揚聲裝置」並非武器

警方在1時45分起,先後出動兩架水炮車,從柯士甸道駛至漆咸道南交界,向蒙面黑衣示威者發射藍色催淚水劑及水柱,銳武裝甲車同時向暢運道的蒙面示威者防線推進,水炮車後方的防暴警連環發射催淚彈,蒙面黑衣人以汽油彈及磚頭回擊,場面混亂。現場情況指,警方首次使用安裝於裝甲車上的有關聲波裝備,以聲音干擾在場蒙面黑衣示威者,時間長約3秒。有在場記者表示,聽過有關聲波裝備後感到少許不適,估計警方未開盡聲波炮功率。

警方於fb指,暴徒在理工大學附近,持續以致命武器,包括磚頭、汽油彈、弓箭及鋼珠等,攻擊警方防線。繼一名傳媒聯絡隊隊員被箭射中小腿,另一名防暴警員亦在漆咸道南和柯士甸路交界,被鋼珠擊中面罩近鼻樑位置,該名警員並無受傷。警方指,校園內藏有大量的攻擊性武器,以及包括易燃液體的危險品,對公眾安全構成極嚴重威脅。警方警告,理工大學一帶的暴力行為已達暴亂程度,任何留守並協助暴徒的人都可能干犯暴動罪。警方警告暴徒及所有支援暴徒的人,馬上停止違法行為及離開校園。現時附近仍有大批傳媒正在採訪,警方勸喻在場記者留意自身安全,不要妨礙警方的執法行動。由於局勢急劇惡化,警方再次呼籲市民不要前往理工大學一帶。

警方在晚上近6時於fb發文稱,曾於現場使用銳武裝甲車上的「長距離揚聲裝置」,向暴徒發出警告。使用裝置的目的,是要在嘈吵環境下,有效地長距離傳達重要信息。警方重申,裝置是一種廣播系統,並非武器。對於有指裝置可產生超低音頻,導致聽者暈眩、作嘔或喪失方向感,警方嚴正指出,全屬猜測,並不真確。警方就使用「長距離揚聲裝置」亦有嚴格的守則及操作指引。

「聲波炮」有效傳送距離約為300米

2009年警方購入四部俗稱長距離揚聲裝置。隨後警方曾亦安排6名時任立法會議員實地了解在安全距離使用的情況。示範於粉嶺警察機動部隊總部進行,當時的示範進行約1小時,警方模擬混亂情況,有數十名持槍及汽油彈暴亂人士衝擊警方防線,警方隨即啟用防線100米後的裝甲車安裝的有關聲波裝備,要求暴亂人士冷靜及停低。有關波備以綠至紅色標示聲量大小,當開至最大聲量時,在300米位置可量度145分貝。

當時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曾要求警方逐步調高聲量,讓在場人士感受不適感,但警方以提高音量便「傷害到人」為由拒絕。警方發言人當時回應,其中一款長距離揚聲裝置需接駁裝甲車使用,適用於嚴重災難或保安事故、反恐作廣播;另一款便攜式裝置是讓談判組處理挾持及企圖自殺案。

2012年11月,時任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曾向保安局提出相關質詢,時任署理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曾回覆指,警隊一直定時檢討和更新各種裝備,並參考世界其他警隊使用的裝備,以維持警隊行動及應變的能力。而警方購買的長距離揚聲裝置是一種廣播系統,並不是一種武器。長距離揚聲裝置能夠在嘈吵環境下,有效地協助警方長距離傳達重要信息,以保障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李家超續指,根據警方實際行動經驗,安裝於警察車輛上之廣播系統的有效傳送距離估計約為50米,相對於長距離揚聲裝置,其廣播聲音質素、音量和傳送距離都較低,未能有效地達致在嘈吵環境下作長距離廣播信息的效果。警察機動部隊總部於2009年購入裝甲車時一併購入了兩部長距離揚聲裝置,有效傳送距離約為300米。該兩部長距離揚聲裝置只可接駁於裝甲車使用,適用在嚴重災難、反恐行動或嚴重保安事故時,在嘈吵環境下作廣播用途,向群眾作有效長距離信息傳送,或協助進行疏散等。

另外警察談判組因應2010年菲律賓發生挾持港人人質事件,警察談判組認為有需要添置一種可在長距離下作有效溝通的揚聲裝置,於是購入兩部便攜式長距離揚聲裝置,該兩部便攜式長距離揚聲裝置的有效傳送距離約為250米。

4部長距離揚聲裝置均附有「警報聲響」功能。根據製造商的資料,「警報聲響」近似警方及消防所使用的警號,其聲音頻率屬我們平常的聽域範圍內,能有效引起人群的注意。製造商的資料更指出,此裝置並非如某些報道所述,會產生超低音頻而導致聽者暈眩、作嘔或喪失方向感。警方強調,購入長距離揚聲裝置的目的是在嘈吵環境下作長距離傳達重要信息之用。

根據該份立法會文件,李家超曾引述警方重申,有關裝置並不會在公眾集會及遊行活動中使用。

責任編輯:林卓昕